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出席一個論壇時表示,香港基本法來自中國憲法,故除了基本法中有條文取代或修改外,中國憲法全適用於香港。王振民強調任何人試圖切割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的關係,是對一國兩制的誤解和扭曲。
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14日出席「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研討會」時,表明自己以個人身分發表主題演講,題目是「香港新憲制帶來的變化」。香港基本法列明除了基本法附件三外,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,不過王振民提出只要《基本法》沒有規定的問題,國家憲法的相關規定全部適用於香港。
他又稱,如果有人覺得憲法及基本法是分開,是對一國兩制的誤解和曲解。
他又談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定權力,包括對重大事件作決定。除釋法外,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對香港作出過33次決定,王振民指人大決定是按實際情況和需要去做,毫無疑問對香港的憲制有約束力,而且是香港法律的一部分。
王振民又稱,香港必須接受永久回歸國家的現實,並指國家處理香港問題時,所遵循的是國法,而不是以本地法律辦事。